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开云手机在线登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开云手机在线登入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2年7月18日)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专任教师(8)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考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一)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按考生姓氏笔画排序):王爽、卢秋锦、付涛、朱宁、刘力菲、杜艳、吴环、汪盛国、张土良、林沈、徐晓东、徐啸、桑聪艺、蒋忠海、韩云华
(二)报考专任教师(8)并收到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报考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专任教师(8)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13日(周四)上午9:00-11:00到开云手机在线登入4号教学楼102教室参加资格复审。
请提前在“开云手机在线登入”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进校,预约对象搜索人事处-选择陈老师,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三、考试安排
工作人员(教育管理)面试和专任教师(8)考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0月15日(周六);面试地点:宁波。考试要求、具体时间待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告知。
四、资格复审
请上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复审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纸质《报名表》(附件2)(有照片、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本人简历;
2.纸质《健康申报表》(附件3)、《健康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为资格复审当日);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6.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
7.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人员(教育管理):
与工作单位签订五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及以上《劳动合同》、高校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历年,非近24或48个月)。
(2)专任教师(8):
与工作单位签订三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历年,非近24或48个月)等材料。
五、防疫要求
(一)健康报备
2022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0月13日上午9:00期间再次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未按时按要求报备者会影响后续进校。具体要求如下:
请考生扫描下图二维码,按提示的要求完整填写后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上传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卡等截图。
(二)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为确保考生身心健康和考试安全有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省内常态化管理区域进考场前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正常行程卡;有省外行程的须提前做好3天居家日常健康监测,并落实3天3次核酸检测要求。
(3)市外来(返)甬师生应在抵甬前72小时内通过微信、支付宝、浙里办等入口,通过“返甬码”对出发地、抵甬前7天旅居史、在甬落脚地等重要信息进行主动报备。
(4)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3.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凭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学校。
(3)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所在地和学校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考试。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
咨询电话: 0574-88122236(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rsc@nbcc.cn
附件:1.访客线上入校预约操作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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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