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海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35

各党总(直)支部,各单位、部门:

经研究,并报请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甬组函20163号),决定:

朱海岳同志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实行任期制)。

免去:

刘静萍同志的党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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