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院党〔2016〕11号
各单位、部门:
因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学校领导行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院长史习明: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外事、港澳台事务、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质量管理、高职教育研究等工作。分管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教学督导办公室、高职教育研究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等。
副院长颜炼钢: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校园管理、后勤服务、校办产业管理、安全保卫、成人(继续)教育、体委等工作。分管校园建设管理处、保卫处、后勤总公司等。
副院长潘菊素:协助院长工作。负责教学、招生、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分管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
副院长吴向鹏:协助院长工作。负责人事/离退休管理、科技服务与合作、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设备、信息化、图书资料、学报等工作。分管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科技处/地方服务合作处、装备管理部、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等。
党委副书记刘静萍:协助院长负责部分行政工作。负责学生管理、就业工作等。分管学生处等。
纪委书记徐建春:协助院长负责部分行政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等。分管监察审计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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