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就业指导及毕业生派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3、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制作招生简章,联系刊登招生广告,组织协调人员参加各级各类招生咨询会;
4、负责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负责招生录取场地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
5、负责招生咨询热线、网站等平台的答疑,接待来访考生及家长;
6、做好新生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
7 负责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录取名单及新生相关信息,负责到省教育考试院提取新生档案,向各学院移交新生档案;
8、根据上级就业主管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制订学校就业工作考核制度,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9、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协调毕业生参加校内专场招聘会及各级各类校外招聘会活动;
10、负责就业市场拓展、就业基地建设及校外实习实践项目的开发;
11、负责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宣传就业政策、讲解就业流程、指导就业技巧;
12、负责学校就业率的统计、核查,及对各学院就业工作的考核;
13、负责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推荐表审核签章、协议书发放和审核签章、报到证的办理与发放等工作;
14、负责全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和派遣方案编制、上报,协调各人才中心、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关系;负责改派及就业相关遗留问题处理;
15、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
16、负责全校 “专升本”考试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17、负责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审核工作;
18、负责招生、就业网站专栏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19、做好每年招生与就业工作总结;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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