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宋子齐发布时间:2023-07-14浏览次数:11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的通知》(甬哲社科办〔202310号)精神,经过学校组织申报、主管部门专家评审,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决定“数字赋能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机制与优化路径研究”等100项课题为2023年度第二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其中资助课题83项,自筹经费课题17项,现予公布。该立项文件详见附件。我校共有9个课题获立项,现将立项课题公布如下

2023年度第二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我校立项课题名单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课题类别

G2023-2-33

乡土专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作机制及路径优化研究

王志龙

校领导

资助课题

G2023-2-34

高职教育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协同联动机制研究

傅琼

马克思主义学院

资助课题

G2023-2-67

强化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的路径创新研究

何勇

旅游学院

资助课题

G2023-2-82

文化自信视域下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 功能的路径研究

朱梅

艺术学院

资助课题

G2023-2-Z02

宁波籍革命先驱对伟大建党精神的贡献 及传承研究

邬静波

宣传部

自筹经费课题

G2023-2-Z07

宁波国际活动志愿者培育机制与路径研 究

朱娇燕

国际学院

自筹经费课题

G2023-2-Z08

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背景下宁波红色 研学现状和策略研究

宋子齐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自筹经费课题

G2023-2-Z14

嵌入理论视角下的宁波乡村旅游赋能共 同富裕模式及创新路径研究

孙玲玲

旅游学院

自筹经费课题

G2023-2-Z16

中国式现代化视角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融入高校美育研究

罗枫

艺术学院

自筹经费课题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最终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甬哲社科办〔20234)执行,详见课题立项协议书的具体规定。

、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并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科研处,由其统一递交市哲社科办办理结题手续。

立项协议书签订

请各课题负责人从宁波市社科网( http://www. nbssa.org.cn/)下载、填写相关课题立项协议书。如协议书内容与课题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协议书一式3份, A4 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需手书签名, 由科研处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2023 715日前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审核、盖章, 完成签约。课题负责人、科研处、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各持1份协议书。签约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将协议书扫描并上传至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

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年度申报课题)立项通知.pdf


科研处

2023714